樊彬,2021年入职高青县人民检察院,现为第二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。从初到检察院的业务“小白”,到现在在办好检察业务的同时,利用网络做好普法宣传工作,她一步一个脚印,始终践行为民司法的初心。 2024 年度,被淄博市评选为淄博市“百名青年先锋”,撰写的多篇文章在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公众号发表、撰写的案例宣传文章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发表,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,其中撰写的《两车相撞交通事故?警惕碰瓷骗保“剧本杀”》先后在清华法学期刊、新华财经网、山东法制报、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表。

  民事检察中,没有那么多轰轰烈烈的大案要案,更多的是一件件看似不起眼的“小案”。随着接触的当事人越来越多、办案越来越多,她对案件有了更深的感悟的同时,也一直在思考如何让更多的群众增强法治意识。让更多的人尊法懂法用法,成了她一直在努力的事情。自她入职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以来,就承担起了宣传《民法典》的责任。她以“民法典宣传月”为契机,积极开展“五进”活动,主动开展民法典系列宣传普法活动。

  她走进长江社区,利用抖音平台开展直播,以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《民法典》线上普法宣传活动、走进管庄社区,开展《与“典”同行 守护您的美好生活》的“民法典小课堂”,围绕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纠纷、侵权纠纷、财产继承等热点话题进行细致的讲解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相关法律条文。另外,她走上街头,向过往的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册,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讲解相关法律规定,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。

  民事虚假诉讼侵害他人利益多元化、浪费司法资源、损害司法权威,一直是民事检察监督的办案难点和重点。她不因困难而退缩,不因一时论成败,成功办理程某诉陈某、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。面对尘封已久的案件,她与检察官从卷宗入手,全面了解案情,梳理调查重点和办案思路。面对失联的陈某和保险公司,她通过114电话查询等网络追踪、远程视频的方式成功联系上当事人,向其了解事故过程,制作笔录;另外,响应“检院联动”工作机制,与临沂市河东区法院、临沂市中院沟通,关注程某诈骗罪刑事案件审理情况,实时获得刑事判决,掌握程某动态,制作调查笔录,进一步补充证据,最终形成证据闭环。破解该案虚假诉讼难题,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,推动该案再审改判,驳回程某的诉讼请求。

  她并不局限于个案的办理,以该案为契机,撰写了《两车相撞交通事故?警惕碰瓷骗保“剧本杀”》,通过网络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,增强群众法律意识,切不可进行虚假诉讼违法行为,触碰法律红线。

  梦想熠熠,使命灼灼。她作为新时代青年检察干警,将继续用文字进行普法宣传分,发挥网络普法的传播优势,以初心护民心,用青春之力绽放检察芳华。(作者:杨国永)